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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多测合一工作的具体流程?
2025年修订的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实施办法》第九条规定在符合相关要求和具备现场测绘条件的情况下,按以下流程开展多测合一工作:(一)一次委托。建设单位在各区县通过多测合一信息系统选取并一次委托测绘单位,提交必备资料。(二)测绘作业。测绘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,按照约定及时进场实施测绘工作,出具并及时提交相应测绘成果报告。(三)成果共享。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由多测合一信息系统进行共享,供相关部门调用。